銀行客戶不當得利索要報酬

銀行客戶不當得利索要報酬
索要撫養費不當得利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不可以


法律規定,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行爲。


我國《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


也就是說,隨着時間的推移,原先確定的孩子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如物價上漲,生活、學習費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以及父母經濟能力改變等,都可能導致子女所需實際費用的增加。在這個時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就可以會根據以上情形來判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