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國家民心工程物資,盜竊罪從輕處罰的情形

盜竊國家民心工程物資,盜竊罪從輕處罰的情形
盜竊國家民心工程物資,盜竊罪從輕處罰的情形
根據法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爲犯罪處。
1、已滿16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⒉全部退贓、退賠的;
⒊主動投案的
⒋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⒌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因爲您實施盜竊行爲是尚未成年,且積極退贓,可能會從輕處罰甚至可以不作爲犯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