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者插足離婚具體需要什麼證據1、當事人因第三者插足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的,一般需要的證據包括:錄音錄像、當事人供述、聊天記錄等可以證明存在第三者的事實的證據。2、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