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交通事故怎麼劃分責任

特殊交通事故怎麼劃分責任
特殊交通事故怎麼劃分責任
1、發生單方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自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發生交通事故後一方故意逃逸的,逃逸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3、發生交通事故後一方當事人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4、在有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路段發生交通事故,不按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信號燈指示通行的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有證據證明當事人超速行駛、酒後駕駛、違反交通標誌行駛、無證駕駛、駕駛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上路行駛,以及存在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爲的,根據其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力大小,承擔相應責任。
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可能我們在道路交通當中經常出現一些交通事故,當然這種交通事故,它最終進行認定的時候,是肯定根據需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進行判斷的,當然不同的情況之下的話,他的具體責任肯定是存在着不一樣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