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價取得本票

對價取得本票
對價取得本票
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

不給付對價便不享有優於其前手的票據權利,當事人一方在獲得一種利益時,必須給付對方相應的代價。

《票據法》第十條規定:

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

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即應當給付票據雙方當事人認可的相對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