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反告敲詐勒索應該怎麼辦

借錢不還反告敲詐勒索應該怎麼辦
借錢不還反告敲詐勒索應該怎麼辦
1、借錢不還反告敲詐勒索的,則當事人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證明存在借款事實,以及借款人沒有按時償還借款的事實等,對於當事人提出的主張,應當由其自行提供相應的證據。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覈實證據。
第六十九條 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複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並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