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權的功能

宅基地使用權的功能
[求助]宅基地使用權
請問建房時你與你前夫結婚了沒有?那個房子是誰造的,是你前夫蓋的?前夫的父母蓋的?或是你前夫與你前公、婆一起蓋的?這個情節很重要。如果你當時還沒有結婚,而且那個房子是你前夫蓋的,或你公公婆婆蓋的,或是他們一起蓋的,那末這個房子的初始產權不是你的。你離婚時透過什麼方式佔有了那個房子,是給你產權,還是讓你居住?如果是給你產權,只能把你前夫名下的那部分給你。其他部分就與你無關了。 看起來很簡單的問題,但其中關係很複雜。 宅基地使用權與房屋使用權是連在一起的。但兩者先後依懶關係不同。表現出的現象是很奇怪的。先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再建房取得房屋所有權。從這一層次上講,取得房屋所有權是依懶於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而一旦建了房,那麼,對於宅基地的權利就依附於對於房屋的權利了,只要房屋不倒,只要房屋的權屬關係不變,宅基地的使用關係也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