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主要是委託營業信託機構進行財產經營而設立的信託。而信託業務是一種法律行爲,當我們在當事人之間成立信託關係時,則由法律進行調整。信託關係涉及多方當事人,當事人在行爲過程中很有可能引發多種糾紛。信託當事人之間訂立了信託合同,倘若當事人之間發生糾紛,可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的方式進行糾紛解決。根據當事人的自願原則選擇糾紛解決方式。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答辯狀提交時間
公民或有關單位申辦公證,一般來說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如果確有困難,不能親自到公證處的,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爲申辦。但是,下列公證事項不得委託他人代辦:
(一)遺囑公證;
(二)遺贈扶養協議公證;
(三)贈與公證;
(四)認領親子公證;
(五)收養公證;
(六)解除收養公證;
(七)委託公證;
(八)聲明書公證;
(九)生存公證;
(十)其他與當事人的人身有密切關係的公證事項。
辦理這些項目的公證,如果遇到當事人確有實際困難而不能親自前往公證處,申辦時可以由公證員親自前往當事人住所地或者由當事人指定的地點受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