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幾天內離婚算未婚

領結婚證幾天內離婚算未婚

結婚十幾天兩個人相處的時間還不多,卻突然發生女方跑了的情況。由於兩個人是相親結婚的,在結婚之前男方對於女方也是不太瞭解的狀況,面對女方跑了的舉動男方就自然而然的會懷疑對方在騙婚。本站網小編給你提供一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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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領結婚證怎麼離婚


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在現實中有許多人因爲種種原因結婚的時候並未領取結婚證,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沒離婚證怎麼結婚的問題就要區別來對待:

1、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

2、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這種情況不屬於事實婚姻,屬於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

我國法律是以時間爲界,來解決沒結婚證怎麼離婚的問題。符合事實婚姻條件的,雙方可補辦結婚證再辦理離婚手續,不符合事實婚姻要件的或是不願補辦的,則是同居關係,無需透過民政部門或者法院解除關係,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對同居財產分割有爭議,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沒有領結婚證,意味着此時男女雙方可能是事實婚姻或者同居關係,也就是說雙方並不具有合法的夫妻關係。在這一情況下要說離婚,就比較困難。尤其是屬於同居關係的,由於這一關係不受法律的保護。如果男女因爲解除同居關係產生了爭議,只能雙方協商處理,起訴到法院也是不會得到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