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和股東投入的區別

註冊資本和股東投入的區別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爲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爲,屬於法律行爲中的多方法律行爲,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爲屬於單方法律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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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區別

註冊資本是公司在設立時籌集的、由章程載明的、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註冊的資本,是股東認繳或認購的出資額。實收資本是公司成立時實際收到的股東的出資總額,是公司現實擁有的資本。
由於公司認購股份以後,可以一次全部繳清,也可以分期繳納,所以實收資本在某段時間內可能小於註冊資本,但公司的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最終應當是一致的。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公司法》第八十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