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價的物品損壞了怎麼賠償

保價的物品損壞了怎麼賠償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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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弄壞了別人的東西已離婚的父親賠償嗎




    孩子弄壞了別人的東西,已離婚的父親如果承擔撫養權的話是需要給予賠償的。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發生侵權行爲的,應首先由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擔責任,只有在其獨立承擔有困難的,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纔負補充責任。



    未成年人損壞他人財產或者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原則上應該由未成年人進行賠償。如果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財產,比如別人贈送的錢,那麼父母就可以用未成年人的錢來支付賠償的費用;如果未成年人沒有自己的財產,或者財產不夠進行賠償的,那麼父母就應當用自己的錢來賠償。但如果是單位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以及民政部門,那麼即使未成年人闖禍給他人造成了損害,他人也不能要求這些單位進行賠償,只能自己承擔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