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如何提出起訴離婚

涉外婚姻如何提出起訴離婚
涉外婚姻如何提出起訴離婚
涉外婚姻想要提起離婚訴訟的,如果原告一方是中國公民的,則需要寫好起訴狀向被告在中國固定住所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被告在中國沒有固定住所的,則要向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原告一方是在外國一方的,則要寫好起訴狀後向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涉外婚姻起訴離婚的,如果有一方在國外無法參加訴訟的,則需要委託代理人蔘加訴訟,委託代理手續及相關資料應當在本國公證機構進行公證,然後再到中國駐當地的使領館進行認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