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爲丙的連帶債務人

甲和乙爲丙的連帶債務人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甲方若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乙方意見,但應告知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式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權利,承擔甲方承擔的義務。


2、乙方若因經營需要將酒店的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必須事先徵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轉包給第三方時,必須先與甲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然後再由新的承包方與甲方簽訂協議


3、乙方對房屋改造裝修,應以書面形式徵得甲方許可,其費用自行承擔,不得以此爲藉口衝減承包金。承包期滿,乙方在經營期間除新添電器設備外,對房屋進行改造時,應以書面形式徵得甲方許可,改造後的房屋設備應保留原狀,不得拆除,並不得以此要求經濟補償


4、乙方在經營期間煤、水電及各項政府收費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資產損失,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6、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否則責任自負,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資產或經濟損失以及不良影響,乙方應全部賠償。


7、乙方只有經營使用權,無權將甲方資產挪作他用,不準用於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行爲,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8、承包期間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屬設備的維修,全部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9、乙方每年應提取一定的資金用於添置易耗品,對於電器設備也應定期保養,費用自理,確保完好的使用狀態,由於乙方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電器報廢,乙方應承擔重新添置的全部費用。承包期滿向甲方交返與合同生效時的備品及電器的數量級品牌保持一致,並能保證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設備及備品,合同到期時由乙方自行解決。


10、甲方有權對房屋設備及電照、電器設施和其他備品的安全及使用情況每半年檢查一次,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乙方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