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鑑定會過期失效嘛

傷殘鑑定會過期失效嘛
傷殘鑑定會壓級嗎?
若是工傷,則應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結論是該部門根據受傷情況和《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作出的;並不會存在壓級的現象。請時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爲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爲一級,最輕的爲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爲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