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費如何提交證據

護理費如何提交證據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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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費的證據

根據上述規定可知,護理費的計算有三個基本參數:護理人員的收人狀況、護理人員人數和護理期限。以上每一參數都需要當事人舉證證明。

1、護理人數的確定。根據司法解釋規定,護理人員原則上爲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此處規定的另外情況是指,如果受害人傷情特別嚴重,那麼很有可能一個護理人員照顧不過來,那麼就可以要求二個或以上人員來進行護理。但是如果要求護理人員超過一個的情形時,需要記住要有醫療機構和鑑定機構開具相關證明。否則法院在認定護理費賠償時,只會按照一個人來計算。

2、護理期限的確定。如果受害人出院時就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護理期限就爲住院的時間;如果出院後尚未恢復生活自理能力仍需護理的,則需要根據出院醫囑中建議護理的時間確定。

3、護理人員收入的計算。這是護理費最關鍵的部分。法律規定了兩種情形下護理費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