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企業徵收土地

納雍企業徵收土地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爲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爲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爲。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爲,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爲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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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上的企業徵收

1、企業擁有集體土地使用權,就需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據瞭解,拆遷房在拆遷的時候,認定他們憑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是不予補償的,許多地區都是有這樣的情況。
2、土地上一般附着兩種權利,一所有權;二使用權。所有權的性質跟歸屬只有兩種,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另一個是集體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