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結婚該怎樣撤銷

被迫結婚該怎樣撤銷
被迫結婚該怎樣撤銷
被迫結婚由當事人自脅迫行爲終止之日起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