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書撫養費自理

離婚判決書撫養費自理
離婚五年了沒有給撫養費那不給離婚撫養費判決書怎麼辦
1、因爲離婚訴訟中已經處理了撫養事宜,由男方每月付300元撫養費直到孩子年滿18週歲。那麼如果他不履行判決義務,你可以在判決生效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你最好在2年之內提出來,因爲執行是有時效的。如果超過2年,那麼在你請求之前2年內和以後的可以申請執行,2年以前的法院不予執行。 2、申請執行是不需要交納申請執行費用的,所需費用由法院在執行時要求男方支付。 3、強制執行申請書指的是你在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時填寫的一份申請,一般法院都有固定格式,以可以找法院立案庭索取。 4、對方有沒有錢這和你無關,如果他不能給付撫養費的話,法院會對他採取強制措施,甚至司法拘留,嚴重甚至會判刑。她交納給你的每筆錢都會透過執行庭,所以他給每給過錢,執行庭會有記錄。 5、不管怎麼樣,男方還是有探視子女的權利的,也不能因爲他不掏撫養費而禁止他這項權利,不過探視是有限度的,如果說他每月給了300元心裏不爽,三天兩頭來鬧,你可以透過執行庭來解決或者報案處理。 對於這個不給離婚撫養費判決書,希望以上的內容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