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報銷有期限

工傷報銷有期限
申請工傷有期限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爲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如果該受傷已透過工傷認定爲因工受傷,根據你所說的傷情,結合《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的規定,傷殘等級大約在9-10級左右吧,具體的等級要看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我只能根據工作經驗大約估計一下。 3.因爲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可能有所不同,所以建議你在申請前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