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徵地補償年產值

洛陽市徵地補償年產值
各類果園徵地補償年產值標準如下

1、 蘋果園年產值補償標準爲: 1~7年爲1500~2000元/畝;8~18年爲2200~3700元/畝;19年以上2200~2800元/畝。


2、梨園年產值補償標準爲:1~7年 爲1400~1800 元/畝;8~18年爲2000~3500 元/畝;19年以上爲1800~2500 元/畝。


3、葡萄園年產值補償標準爲: 1~4年爲1400~1800元/畝;5年以上爲1800~3500元/畝。


4、 桃園年產值補償標準爲:1~4年爲1400~2000元/畝;5年以上爲2000~3500元/畝。


5、柿園補償標準爲:初果15年以內爲120元/株;16~60年爲150~450元/株;60年以上爲150~300元/株。


6、棗園補償標準爲:初果10年以內爲150元/株;11~40年爲 300元/株;40年以上爲 230元/株。


7、 核桃園補償標準爲: 初果10年以內爲 20~70元/株;10年以上爲90~370元/株。


另外,蘋果、梨、桃等果木,每畝栽培20棵以下的,不按果園補償,除有關部門推薦認可的特殊優良樹種之外,每畝栽培120棵以上的也不按果園補償;每畝栽培葡萄在200株以下的不按葡萄園補償,除了有關部門推薦認可的特殊優良樹種之外,每畝栽培1000株以上的也不按葡萄園補償;柿園、棗園、核桃園按每株產值之和的六倍補償外,土地按同類耕地計算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