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投訴處理應對

醫療糾紛投訴處理應對
處理醫療糾紛投訴的程序

向主管部門報告→科室調查處理→主管部門→當事科室瞭解情況→協商解決→患者不能接受→向分管副院長彙報→仍無法解決時→醫療鑑定→出席醫療事故鑑定會→醫療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院辦工會決定


在就診過程中如果不滿於醫方的服務態度或者出現了醫療事故都可撥打醫院的投訴電話,主管部門在接到投訴後會按照上述醫療糾紛投訴處理流程來解決醫患雙方的矛盾糾紛。在醫療糾紛發生後爲了能更好的解決糾紛,患者及其家屬除了投訴之外也可以透過醫療仲裁或訴訟來維權,切不可暴力傷醫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