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過期晚三個月

交強險過期晚三個月

交通法規,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爲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規。駕駛人員哪些行爲屬於交通違章行爲,交通違章後駕駛員應該受何種處罰等等問題在交通法規都能找到相應的答案,所以瞭解基本的交通法規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很有必要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想問一下有關交強險過期三個月怎麼辦

你好,關於交強險過期三個月怎麼辦回答如下: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引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脫保三個月怎麼處理?2010年8月份開始,車輛交強險承保政策有所調整,脫保三個月以上的車輛按新車交強險費率承保,因是很多車主對該規定不太注意,導致脫保多交保費的很多,開心保車險提醒車主留意。

交強險脫保三個月怎麼處理?比如使用性質爲家庭自用或非營運的小汽車,未發生有責賠付,無過戶六座以下(一般是小轎車)新車950元,次年855元,第三年760元,第四年665元;六座及以上(如麪包車是7座或8座)新車1100,次年990元,第三年880元,第四年770元。如果脫保超三個月不論是第幾年,都是恢復到標準保費發票價950元或1100元。所以除非車輛長時間停用,建議車主在保險到期三個月內及時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