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訴訟時效

過了訴訟時效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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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訴訟時效過了嗎?

1.你多次重複提問,你是再等一個答案,只是這個答案要符合你心裏的想法;其實,就算有位律師說出了你心裏最想得到結果,但那有用嗎?法院該怎麼判決還是怎麼判決。
2.對於訴訟時效問題,我可以確定的告訴你,絕對沒過,有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你可以花時間查檢視看。我也不想胡吹,我說事實,這樣的案件,本人就代理過。
3.我沒記錯的話,應該在2個月之內,有一個與你案情差不多的案件,也是繼承人死亡時間遠超20年的案件,你看他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你借鑑一下那個問題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