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職業打假人的投訴價格欺詐

被職業打假人的投訴價格欺詐

我們每個人都是消費者,都會購物買東西,但我們在購買的商品的時候,總會買到劣質產品,特別是現在網購非常火爆,買到劣質產品後卻不能退還,使得我們的消費權益受到侵犯。關於消費糾紛時現在來說比較常見的一種糾紛,當消費的權益受到商家的侵權的時候,消費者要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失,就需要和商家打消費糾紛的官司。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職業打假人的動機



    關於“職業打假人” 的一個個鮮活的案例卻潛移默化地促成了中國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改變着消費市場格局,同時對我國產品質量、消費領域的立法、執法也起到了彌足珍貴的完善作用。《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出臺爲消費者維權提供了許多幫助,消費者可以查詢舉報後查處的結果。趙建磊說,去年,他訴“可口可樂”、“王老吉”進行欺詐性銷售的官司,若放在幾年前“是不會打贏的”。



    在維權過程中,經常遇到法規“打架”的情形。不同行政部門的行政規章存在衝突,讓消費者無所適從。比如,很多食品標籤上描述了保健功能,按照國家工商總局《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藉助成分明示或暗示保健作用是不被允許的,因爲包裝也算廣告的形式之一。但在質監繫統關於食品標籤的強制標準中,則可以允許介紹成分的功能,而這些描述功能的文字往往就是在宣傳食品的保健作用。也就是說,同一個標籤,按照一個標準是合法的,但按照另一個檔案就不合法。



    產品的“三包條例”看似保障了消費者的權利,但實際上卻是“立法的倒退”,“因爲‘三包條例’不少是各個行業組織起草的,而背後則是行業的經營者出錢資助起草,其中埋下一些對消費者不利的條款,實際上是在誤導欺騙消費者”。



    職業打假走到今天備受爭議,有人說很大程度淨化市場了,也有人說知假買假行爲可恥。



    職業打假人一直是一個充滿爭議的職業,我國目前也沒有任何相關的法律法規出臺進行相應的規定,因此只要是職業打假人的行爲對於維護市場的良好的購買秩序有益處的就不會涉及到違規,反而值得鼓勵;但如惡意從中牟取暴利或者影響商家的經營的,就可以按照違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