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房產過戶需攜帶證明

寧波房產過戶需攜帶證明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產過戶攜帶什麼材料

房產過戶需要帶什麼證件: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案,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檔案;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法律依據《物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