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輕微路途交通事故能直接走嗎

發生輕微路途交通事故能直接走嗎
發生輕微路途交通事故能直接走嗎
1.輕微路途交通事端是指機動車之間發作的沒有觸及人員傷亡且僅形成細微財產丟失的交通事端。細微財產丟失是指形成單車車輛丟失交強險在2000元以下、商業險在10000元以下且車輛可自行移動的細微路途交通事端。
2.只需兩邊對事端職責的斷定沒有爭議,比方一方顯着的追尾認全責,那就能夠不必報警,把車挪一邊,直接籤一個迅速處理協議書,快處快賠。
3.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