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座談會

工傷保險座談會
詐騙工傷保險待遇會怎樣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單位或者個人騙取工傷保險待遇,屬於詐騙行爲。


涉及詐騙的數額達到二千元以上或者情節嚴重者,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連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