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諮詢一下票據的被保證人是誰

我想諮詢一下票據的被保證人是誰
我想諮詢一下票據的被保證人是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四十六條:保證人必須在匯票或者粘單上記載下列事項:
(一)表明“保證”的字樣
(二)保證人名稱和住所
(三)被保證人的名稱
(四)保證日期
(五)保證人簽章。
第四十七條:保證人在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前條第
(三)項的,已承兌的匯票,承兌人爲被保證人未承兌的匯票,出票人爲被保證人。
保證人在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前條第
(四)項的,出票日期爲保證日期。
因此,如果沒有記載誰是被保證人的。那麼就根據匯票是不是已經承兌來確定被保證人。已經承兌的,被保證人就是銀行,沒有承兌的,被保證人就是出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