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登記一人名字離婚如何分

房產登記一人名字離婚如何分
房產登記一人名字離婚如何分
一、夫妻房產證只有一個人名字,但房子確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可以協商分割,由一方取得房子,之後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二、附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