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與侮辱侮辱罪分別是什麼罪

侮辱罪與侮辱侮辱罪分別是什麼罪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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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婦女罪與侮辱罪的聯繫是什麼

1、侮辱婦女罪與侮辱罪都是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犯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本罪的犯罪對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單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團體、組織,不構成侮辱罪。在公衆場合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本法第299條之規定,應以侮辱國旗、國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客觀方面表現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的身體自由權和隱私權、名譽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婦女的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爲內容的人格權,所謂隱私權,是指婦女所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資訊、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其私有領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體不能偷看、猥褻等)是其重要權能所謂名譽權,是婦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屬性和特點表現出來的社會價值而獲得社會公正評價的權利。

2、侮辱罪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界限

當行爲人採用公然強行扒婦女的衣服、對婦女身體進行某些動作性猥褻、侮辱時,對行爲人是定侮辱罪還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容易發生混淆。區別兩者的關鍵,在於行爲人的主觀目的和動機。侮辱罪中的侮辱婦女,行爲人目的在於敗壞婦女的名譽,貶低其人格,動機多出於私憤報復、發泄不滿,這一點與侮辱其他人(男性)、其他侮辱行爲(如以大字報進行侮辱)沒有什麼區別而猥褻、侮辱婦女行爲,行爲人目的在於尋求下流無恥的精神刺激,滿足行爲人的畸形性慾。另外,侮辱婦女罪在有些場合,行爲人侮辱的對象即婦女具有不特定性,而侮辱罪的對象只能是特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