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贈與代持協議

股份贈與代持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股份代持協議

您好,很高興爲您解答。?????1、股份代持協議在相關法律規定中有效。?????所謂代持股協議,指代爲持有股份、享有股權的委託協議書。現實生活中,部分公司對認購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一些投資者就與公司認可的認購股份者簽訂代持股協議,約定由受託人享有公司工商登記和行使股權等權利,委託人則享有股份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委託人支付受託人一定的費用。這種協議的法律依據是公司法相關司法解釋中有關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的規定。這種協議受法律保護。?????2、您是作爲公司法上的隱名股東,由顯明股東在公司章程、工商登記部門體現。而對於您所說的服務年限限制的問題,作爲隱名股東是沒有這一要求的,所以答案就是不需要服務年限,也沒有服務年限的限制。?????3、對於您說的在2016年大股東回購變現前,您離開該公司,是否對您的股份未來回購變現有影響的問題,因爲您是隱名股東,最爲關鍵的是收益問題,那麼您並不實際參與公司經營,對於您來說,沒有影響。?????4、對於您行使股東“同股同權”的權利問題,因您並不是顯明股東,可以由代持股人替您行使權利,您可以在代持股協議中明確約定。?????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滿意,並採納爲最佳答案,如有問題,可以追問或者加好友聯繫。                                我的補充: 2015-05-14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