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佔用非機動車道,怎麼處罰?

機動車佔用非機動車道,怎麼處罰?

目前,很多重大交通事故是由相關的行爲人不清楚應該如何正確處理交通事故所導致的。所以瞭解正確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是避免二次交通事故以及及時獲得救助就爲有效的方法。當事人自行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應當嚴格依法辦事,保證處理程序的合法性。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機動車佔用非機動車道右轉是怎麼處罰的,謝謝?

關於“機動車佔用非機動車道,怎麼處罰?”的相關解答如下:

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道是違法的,可以罰款20-200元,駕駛證扣2分。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爲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1條機動車透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汽車右轉規則如下:

一、如果信號燈有箭頭,則按箭頭指示走;其中箭頭向上,可以直行。

二、如果信號燈沒箭頭,綠燈亮時可以向左轉,任何燈亮時都可以向右轉;

三、有文字指示牌的,按照文字提示要求走,如有時紅燈亮時,可以向左轉或調頭。有三個燈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