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書怎麼寫,財產公證怎麼寫,協議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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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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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怎麼寫

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爲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願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那麼,協議書怎麼寫呢協議書具體寫法如下:

1、標題:雙方單位名稱事由,協議書三部分組成。

2、正文:條款內容。

①協商目的;

②協商目的責任;

③協議的時間和期限;

④協商目的條款和酬金(價格明確總額大寫必須明確貨幣種類);

⑤履行條款期限;

⑥違反條款的責任處理。

3、落款(簽署)。

4、簽署日期。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範文字】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