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監護人是否有上訴權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監護人是否有上訴權

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爲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爲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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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監護人是否有上訴權
1、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的監護人屬於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上訴權。  
2、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二十三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七條  無訴訟行爲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爲法定代理人代爲訴訟。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
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
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