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移民委託合同的效力應該如何認定

高考移民委託合同的效力應該如何認定
委託合同終止的效力怎麼認定

第一,如果因解除委託合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賠償損失。 第二,因委託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破產,致使委託合同終止將損害委託人利益時,在委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承受委託事務之前,受託人應繼續處理委託事務。 第三,因受託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託合同終止的,受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因委託合同終止將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在委託人作出善後處理之前,受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採取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