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商鋪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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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縣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各類房屋的補償費,包括舊料損失、拆除、搬遷和人工費用。


(二)水井補償包括開鑿用料和施工量,廢枯井按同類井標準的30—50%進行補償。


(三)水渠補償包括舊料搬運、材料損失、拆建工費等。


(四)墳墓補償費包括遷葬的工、料等費用。


(五)對徵地範圍已確定、徵地調查登記開始後搶種、搶栽的青苗和搶挖的附着物、搶建的房屋等建(構)築物一律不予補償。具體判定方法:①依據徵地範圍確定和調查登記兩個時段的高分辨率遙感影像(如圖1所示)進行判定;②透過走訪調查進行判定。


(六)同一地塊的多類樹種及不同樹齡的林木,按相應樹種補償標準分別補償。


(七)耕地上的青苗補償標準按一季作物產值標準補償,補償標準爲年產值的1/2。套種作物的青苗補償標準按各作物種植面積的加權平均值執行。


(八)被徵收土地上的臨時建(構)築物的補償可參考本標準執行。


(九)對本規定中尚未包括的品種可參照相近情況補償,不能參照的,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確定補償標準,並報市物價局備案。


(十)徵收土地經依法批准後,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縣(區)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擬訂徵地補償方案,並予以公告。


(十一)國家和省確定的鐵路、公路、機場、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徵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青苗補償標準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十二)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改造,可以參考本《標準》進行補償;若不能參考本《標準》,則按正式實施後的《河南省實施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若干規定》(豫政〔2012〕39號)執行。


(十三)地上違法搭建的設施及建築 (用於農業生產的設施除外)不予補償。


(十四)已經枯死的各種類植物不予補償。


(十五)驛城區範圍內青苗據實補償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少於3000元/畝的情況(如地上無附屬物或只有零星附屬物),按3000元/畝進行補償;對於地上建築物補償費用大於或等於3000元/畝的情況,按實際價值進行補償。


(十六)煤礦塌陷區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賠償可參考本標準。


(十七)《標準》中沒有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可根據實際情況或相似情況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