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存款利息徵收個人所得稅

儲蓄存款利息徵收個人所得稅
姑姑想問下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關於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問題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包括人民幣、外幣儲蓄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到現在爲止,一直對銀行存款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取消利息稅的三個理由   一、利息稅主要來源於中低收入階層,加重了這些人羣弱勢羣體的經濟負擔。   中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相比很難找到比銀行存款回報率更高的投資渠道;徵收利息稅使中低收入者的相對稅收重於高收入者;由於我國利息稅制不完善,如公款利息不在徵收範圍,一些高收入者透過逃稅手段避稅將家庭存款轉移到公司賬上或者變爲“公款”。   二、1999年-2006年七年多來,徵收利息稅的政策目標並沒有很好地實現。   恢復徵收利息稅以來,居民儲蓄存款勢頭不但沒有放慢,反而以每年萬億元以上的速度增長,到2006年末,銀行儲蓄存款餘額已上升到16.66萬億元。   三、經濟形勢發生變化,由當年通貨緊縮變爲當前輕度和局部的物價上漲。   2008年5月份,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爲3.4%,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爲3.06%(扣除20%的利息稅後實際利率爲2.44%),意味着存款實際利率已爲負數。在此經濟形勢下,繼續徵收利息稅,就很有些不合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