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可以變,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可以變,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可以變,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民法典》規定離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可以變,變更撫養權,可以協議變更,協議不成的,可以訴訟變更。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撫養費,同時享有探望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