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不執行該如何辦

被告人不執行該如何辦
被告人不執行該如何辦
如果判決生效後,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生效後,有執行能力而拒不執行的,可以構成刑事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這就意味着,有義務執行判決、裁定的當事人以及對判決、裁定負有協助執行義務的某些個人,如果有執行能力,但採取消極或者積極的方式,拒絕履行執行義務,司法機關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有金錢給付的判決,如果拒不執行,申請執行人有權要求支付判決書確定的款項外,還可以要求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雙倍計算,當然,執行費用也由被執行人支付。如果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被執行人也會作爲失信被執行人納入信用檔案中。法院可以依法限制其高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