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賭博怎麼判刑

參與賭博怎麼判刑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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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賭博怎麼判刑

本問題由律師365趙雲律師爲您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的;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建立賭博網站後透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爲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的;招攬未成年人蔘與網絡賭博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即爲刑法規定的情節嚴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參賭人員應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