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種植土地相鄰權的糾紛

有關種植土地相鄰權的糾紛
相鄰權糾紛有哪些

最高院司法解釋對“是否違建”以及“是否拆除”的判斷和確認交由行政機關裁定,並未列入民事案件審理的範圍,原告的請求權缺乏基礎。另從《民法通則》及《物權法》關於相鄰權的規定看,現行法律針對相鄰權,僅限於“用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污染;損害防免”六項。如若不明白,請諮詢相關律師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