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簽收法院判決書

被告不簽收法院判決書
法院判決書被告不簽收這種情況還可以立案起訴嗎
法院判決書被告不簽收也可以正常立案的。《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八十六條規定,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人民法院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人法院工作人員)、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即視爲送達。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不能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爲送達。因此,如果法院不能直接送達,也不能留置送達、郵寄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