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民事法律行爲如何終止
民法典規定,民事法律行爲終止的方式非常多,例如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可以終止。約定的條件達成後可以終止,出現法定情形時可以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條【自願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第一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爲的定義】民事法律行爲是民事主體透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行爲。
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爲】民事法律行爲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期限屆至時生效。
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期限屆滿時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