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未遂應判幾年

強姦未遂應判幾年
強姦未遂應判幾年
1、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強姦罪,是指違反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 交的行爲,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爲。
2、第二百三十六條同時也規定了對強姦罪的量刑: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4、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至於強姦未遂如何判刑,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所以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強姦未遂如何量刑,而是給了法官自由裁量權,在強姦既遂的基礎之上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