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串通認定標準,2023最新規定是什麼

惡意串通認定標準,2023最新規定是什麼
惡意串通認定標準,2023最新規定是什麼
是指在買賣活動中,雙方以損害他人利益爲目的,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爲。具體表現爲:串通掩蓋事實真相,在應價過程中串通一氣,有意壓價,損害委託人的利益。惡意串通的當事人雙方是出於故意,並且惡意串通的合同是爲牟取非法利益。惡意串通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爲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