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量刑衡量問題

探究量刑衡量問題
入室盜竊未遂怎麼衡量,如何量刑?
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後,盜竊罪中的“入戶”就成爲了行爲犯,只要進入法律上的“戶”,不論錢財是否到手,都構成盜竊罪的既遂,依法要追究刑事責任。不過,你說的這種情況會從輕量刑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法律依據: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修正案第39條將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修改爲:“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依據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盜竊罪不再以盜竊財物數額較大爲唯一構成要件,只要是入戶盜竊,不管有沒有偷得財物,都已觸犯刑法,構成“入戶盜竊”,涉嫌盜竊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