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房權證上是鋼印章

爲什麼房權證上是鋼印章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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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項權證爲什麼必須辦理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是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律憑證,所以是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的房屋所有權合法憑證,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件。產權人對房屋進行抵押或者是典當後,需要登記並且辦理房屋他項權證,雖然依然還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但是在對房屋的處置方面就會受到房屋他項權證的限制,在沒有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下是不能進行合法交易的,也不能搬離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所以,房屋他項權證的作用就是爲了保障他項權人的利益,不受到產權人的影響的一種法律憑證。

無論是貸款買房還是一次性付全款買房,只要簽訂了買房合同,交付了首款或者全款拿到房屋產權證的時間是一樣的,只不過房屋他項權證是作爲房屋抵押給銀行的一個抵押物的證明,將此證明抵押在銀行,貸款還清之後,銀行會將房屋他項權證交還本人,持有房屋他項權證的可以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然後會重新給出沒有抵押字樣的完全產權房本。

辦理房屋他項權證的,房產證上會有“此房已設抵押“的字樣,在沒有還清貸款註銷房屋他項權證的情況下,對房屋是沒有處置和交易的權利,不能辦理過戶等相關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