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股東可以撤資

註冊資本股東可以撤資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爲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爲,屬於法律行爲中的多方法律行爲,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爲屬於單方法律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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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繳註冊資本股東撤資的規定是什麼

認繳註冊資本股東撤資的規定是需要由股東內部來做出一個股東會決議,是否能夠減資和澈子,當然這樣的一種澈子,實際上就是將自己所擁有的公司的股權進行一個轉讓,轉讓的基本流程的話,必須要進行一個申請變更登記。

1、股東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減資應由股東會依法作出特別決議。國有獨資公司減資由國有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目的是摸清家底。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