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

根據以上資料表明,在我國法律中沒有明確表明女孩撫養權一般判給誰,但是在未滿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都會判給母親,但是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的撫養權雙方可進行商議,如果商議不成採取訴訟離婚的話,判決權要看你的撫養權答辯狀表現如何,最終由法官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