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治安拘留可辦辦保安證

被治安拘留可辦辦保安證

爲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爲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保安證有前科能辦嗎

有前科的人拿不到保安證。

1、參照《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保安員:

(1)曾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的。

(3)被吊銷保安員證未滿3年的。

(4)曾兩次被吊銷保安員證的。

2、參照《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可以申領保安員證,從事保安服務工作。申請人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考試、審查合格並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資訊的,發給保安員證。